详细说明
尊敬的高海波先生: 您好!
我2013年10月24日10时,向你咨询下述,不知视情况怎样请求回访。
戴志强,男,1986年生,广东省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坑村14号人,因不慎跌到致右胫腓骨陈旧性、粉粹性骨折。于2013年4月12日进入县中医医院治疗骨折手术,使用“天津市金兴达实业有限公司,合格证(我地医院提供)Scabbard。型号:ZSZQ 06 。材料A 。 胫骨有限接触接骨板ZSZQ,规格10孔,产品标准:YZB/国1680-2012,批号AJD1208280550。条码(01)06937373140887、(11)120828(10)0550生产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徐庄工业开发区巨丰一号路1号。联系电话:02226331563. ”。
2013年5月6日出院。2013年7月26日术后复查,内固定贵厂生产金属钢板断烈、腓骨骨折线不明显。本固定钢板保持在身内,至今还未取出。我向地医院理妥但未果,特请你们生产厂家依义务解释本“接骨板”的质量问题,给我一说法。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