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903-0006014001-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27,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A |
呼吸机(一) |
详见用户需求书清单附件内容 |
签订合同之日起 3 个月 |
预算3,000,000.00元 |
B |
呼吸机(二) |
预算1,681,000.00元 |
||
C |
呼吸机(三) |
预算246,000.00元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①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投标人,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代表法定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或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或其中一家供应商为其他供应商最大股东的(提供工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供应商的出资人情况资料证明文件),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17日 至 2019年04月2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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