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人民医院康复设备1批采购采购人为河南省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69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步态分析仪、干涉电流型低周波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仪、激光治疗仪、床旁等速训练仪、膝关节磁疗仪、排痰机、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短波紫外线治疗仪、儿童等速训练仪、认知功能计算机评定分析系统、言语评估治疗仪、肌肉刺激仪、低频脉冲治疗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设备名称:步态分析仪、干涉电流型低周波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仪、激光治疗仪、床旁等速训练仪、膝关节磁疗仪、排痰机、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短波紫外线治疗仪、儿童等速训练仪、认知功能计算机评定分析系统、言语评估治疗仪、肌肉刺激仪、低频脉冲治疗仪
2.2 核心产品:步态分析仪、干涉电流型低周波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仪、激光治疗仪、床旁等速训练仪、膝关节磁疗仪、排痰机、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短波紫外线治疗仪、儿童等速训练仪、认知功能计算机评定分析系统、言语评估治疗仪、肌肉刺激仪、低频脉冲治疗仪
2.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805000.00元
2.4 招标范围:步态分析仪、干涉电流型低周波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仪、激光治疗仪、床旁等速训练仪、膝关节磁疗仪、排痰机、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短波紫外线治疗仪、儿童等速训练仪、认知功能计算机评定分析系统、言语评估治疗仪、肌肉刺激仪、低频脉冲治疗仪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升级(如有)、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提供合同签订后到货时间
2.7 质保期:≥3年
2.8 标包划分:共划分15个标包。
标包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包1 |
步态分析仪 |
台 |
1 |
900000.00 |
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包2 |
干涉电流型低周波治疗仪 |
台 |
2 |
380000.00 |
|
包3 |
医用臭氧治疗仪 |
台 |
1 |
350000.00 |
|
包4 |
生物反馈治疗仪 |
台 |
4 |
320000.00 |
|
包5 |
激光治疗仪 |
台 |
1 |
300000.00 |
|
包6 |
床旁等速训练仪 |
台 |
2 |
300000.00 |
|
包7 |
膝关节磁疗仪 |
台 |
2 |
200000.00 |
|
包8 |
排痰机 |
套 |
1 |
95000.00 |
|
包9 |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
台 |
2 |
180000.00 |
允许投报 进口产品 |
包10 |
短波紫外线治疗仪 |
台 |
2 |
160000.00 |
|
包11 |
儿童等速训练仪 |
台 |
1 |
150000.00 |
|
包12 |
认知功能计算机评定分析系统 |
套 |
1 |
150000.00 |
|
包13 |
言语评估治疗仪 |
台 |
1 |
120000.00 |
|
包14 |
肌肉刺激仪 |
台 |
1 |
100000.00 |
|
包15 |
低频脉冲治疗仪 |
台 |
2 |
100000.00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3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的,拟供货物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2.2 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均未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时可以不提供)。
3.2.3 国内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一类医疗器械可以不用提供)。
3.3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4 本项目经进口设备产品论证及审核审批,允许供应商投报进口设备。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8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8日。
5.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5.4 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远程开标机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
6.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9.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10.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11.其他注意事项
11.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www.hnggzyjy.cn)。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11.2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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